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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

来源:名人简历 | 作者:大明星 | 发布时间:2023-07-25 14:27:55
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9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人。中国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

个人资料简介

  • 姓名:王安石
  • 别名: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獾郎
  • 字:介甫
  • 号:半山
  • 谥号:
  • 出生/生日:1021-12-19
  • 生肖:
  • 逝世时间:1086-05-21
  • 享年多少岁:64岁
  • 出生地点:北宋,临江军
  • 民族:汉族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世称王荆公、临川先生、王文公。

个人生活

王安石是哪个朝代的:王安石是北宋的。

王安石的诗有哪些:《明妃曲二首》《书湖阴先生壁》《棋》《泊船瓜洲》《与薛肇明弈棋赌》《与薛肇明弈棋赌梅花诗输一首》《春夜》《北山》《葛溪驿》《示长安君》《郊行》《登飞来峰》《梅花》《元日》《商鞅》《苏秦》《胡笳十八拍十八首》《梦中作》

少年时期

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日(1021年12月18日),王安石出生于江西临江军的一个官宦家庭,籍贯江西临川。王安石少时喜吟风弄月、流连光景的生活,对于现实问题不甚关心,准备靠能诗善赋来博取功名。而在宝元二年(1039年)父亲去世后,王安石的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他明白到:时间在不停的流逝,少壮时如果不选定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必致终生无所成就。觉悟的王安石不再风流自赏,专心地钻研学术。

进士及第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参加进士考试,被考官们列为第一名,但因王安石的文章中一句“孺子其朋”,引得宋仁宗不满,加上“有官人不为状元”的规定,于是宋仁宗越过第二名王珪、第三名韩绛两位在职官员,将王安石的名次与第四名的杨寘对调。

初入仕途

王安石进士及第,被委派为扬州签判,实则是成为韩琦的一名幕僚。他在任扬州签判时勤奋读书,写成了数万言的《淮南杂说》。当时文人认为《淮南杂说》中的议论与孟子的言论不相上下,这部书也为王安石在思想界奠定了地位,不过该书在南宋以后就已经失传。
庆历七年(1047年),王安石改任鄞县知县,在任近三年,开展了多项整顿与建设。在任第一年,王安石建设重点为水利工程。面对鄞县连年的旱灾,王安石请教当地长老,后明白鄞县旱灾的原因更主要在“人力不至”上,于是他决定大修水利。王安石初到鄞县这一年正好遇上风调雨顺,他便抓住时机,发动全县民力,整治河道,修筑塘堰,并将其所作所为写成《上杜学士言开河书》向两浙转运使杜杞报告。王安石在大修农田水利的同时,也希望各州县长官也行动起来,积极支持致力农田水利事业的人。第二年春,王安石将县政府粮仓中的存粮借贷给经济情况不好的民户,只需到秋收之后加纳少量利息一并偿还。为后期变法中青苗法的推行积累了经验。
在鄞县期间,王安石在治狱上也颇为勤严。在重视政刑的同时,王安石也强调礼义教化,在鄞县修建了“学校”,并作《明州慈溪县学记》论述相关学校问题。后来,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继续讨论上述问题。

地方为官

北宋初年以来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在进士考试取得甲科高第的,在派任外地任职满一任后,可以申请考试“馆职”,由于这类职事身居中朝,所以是跻身高级官员比较方便的途径。王安石虽具备资格,但他在扬州签判、鄞县任满回到临川家中时都不肯作此申请。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期间他两次被召赴阙应试,他都以家事繁忙为由推辞,请求让他任满舒州通判之职。
在任舒州通判期间,王安石关注民间疾苦,时时提醒自己和同僚们一起努力改善百姓的生活处境,这体现在他的《感事》一诗中。
皇祐五年(1053年)王安石的祖母谢氏病逝于临川,王安石舒州通判任满后,首先回家乡料理祖母的丧葬,然后回到汴京听候差遣。到汴京不久,王安石就接到中书送下的敕牒,要他去做集贤校理,但此时的王安石更希望留在地方为官。他竭力辞免此职,朝廷却在至和元年(1054年)九月又派他做群牧通判,不过王安石在任该职时没有留下相关记录。
嘉祐元年(1056年),王安石改任提点开封诸县镇公事,仍然是一个身居京城的官职。他却仍希望任地方官,因此,在上任不久他就写了一封《上执政书》,力争到外地担任地方官。与在京城任闲散官职相比,王安石更愿意担任地方官,以“少施其所学”,充分发挥他的才能。次年,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实现了他担任地方官的夙愿。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改任江东提刑,但因该官职需要奔波于所辖境区,可是此时王安石的母亲已经年老且身患疾病,正需要王安石经常在身边奉养,因此王安石是不愿意就职的。

朝廷供职

嘉祐三年(1058年)十月,王安石被委派为三司度支判官,接到这一任命,他一方面为不再任江东提刑而可喜,另一方面却认为此任命非他所钟意的地方官职,于是王安石写了一封《上富相公(弼)书》,恳求再次委派他为州郡长吏,但并没有等来结果。次年春夏,王安石上任三司度支判官。
王安石在读书治学方面抱着学以致用的目的,在近二十年为官的政治实践中,他逐渐形成一套改革方案,用以解决他在经济、政治等领域所发现的一些现实问题。在任三司度支判官期间,王安石将他的改革意见写成《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进献给宋仁宗。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王安石提出朝廷应从“教之之道”“养之之道”“取之之道”“任之之道”四个方面来培养人才,以应付革新的需要。在“取之之道”方面,王安石否定北宋以来的科举制度,认为以这种方式选拔出来的官吏不足为国家所用,后来他在熙宁变法中就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改革。这篇《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流布于世后,获得了较高的赞誉,但却没有受到宋仁宗和当朝大臣的注意,其原因据邓广铭分析是《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的空想部分过多,离现实的社会政治距离太远。
嘉祐五年(1060年)十一月,朝廷委派王安石和司马光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连续八次上章请辞都不得愿,无可奈何接受这一诏命。次年七月,“径迁”王安石为知制诰,代替皇帝起草诏诰等文字工作。王安石鉴于上次八次请辞皆无用的经历,干脆接受了这一任命。

辞官守孝

嘉祐八年(1063年)八月,王安石的母亲吴氏逝世,于是孝顺的王安石辞官,奉母柩回江宁与其父合葬。居丧期内,王安石过着简单简约的生活。
守丧期满的王安石没有应朝廷之命再去汴京复职,仍然留在江宁,一方面收徒讲学,一方面从事著作。在教学方面,王安石坚持贯彻经世致用的宗旨,要学生学习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关的实际问题,期间前来向王安石求学的有陆佃、龚原、李定、蔡卞等人。
留居江宁期内,王安石还写作了诸多文章,如《虔州学记》《风俗》和《〈洪范〉传》。

变法革新

治平四年(1067年)宋英宗逝世,其子赵顼即位,为宋神宗。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第一次与宋神宗对面长谈,之后王安石奏进《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用以回答宋神宗关乎治国之道的疑问。宋神宗收到这篇奏章后,反复阅读,认为王安石陈述得精彩和全面。此后,王安石多次与宋神宗进行长谈,十分受神宗赞赏。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一年后正式拜相。
王安石执政后,以商鞅、吴起等法家人物为榜样,力主实行先秦法家所主张的富国强兵之术,开始变法革新。这场变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或“熙宁变法”。随着变法的推进,韩琦、文彦博、司马光、苏辙等人先后反对变法,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与以司马光等人为首的保守派之间的斗争展开。为缓和阶级矛盾,稳固北宋政权,王安石提出抑制官绅豪强兼并的主张,并通过推行“青苗法”“免役法”等新法来具体落实,如“青苗法”的施行就限制了豪强们放高利贷的部分权利,“免役法”则取消了以往官绅豪强免役的特权,如此等等。不过,由于受阶级局限,王安石并没有动摇豪强已兼并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其抑制兼并的举措也只能在有限范围展开。但此番改革毕竟触动了官绅豪强的利益,而以司马光等人为首的保守派认为这些豪强正是北宋政权财政的后台,动摇了他们的利益就等于动摇了北宋政权,于是保守派等人纷纷上疏反对“青苗法”等新法的施行,掀起反变法的浪潮。

两次罢相

王安石变法革新的主张大都得到了宋神宗的同意,但推行过程并不顺利,宋神宗也在保守派的不断反对下开始动摇。从熙宁六年(1073年)冬到七年春,久旱不雨,各地发生灾荒,百姓流亡。保守派将此天灾当作攻击王安石变法的借口,惹得京师谣言四起。翰林学士韩维在觐见宋神宗时,言道:“此乃举行故事,恐不足以应天变”,并将久旱一事归因于王安石推行的新法,深信天人感应的宋神宗采纳了韩维的谏言,颁布了废除“青苗法”的诏书。这道诏书是宋神宗站在保守派立场上对王安石变法的全面指责,王安石深受打击,但仍坚持说服宋神宗。在此期间,司马光等人相继上书要求废除新法,这使得王安石觉得不得不辞去相位,不过宋神宗却不同意他的请辞。屡次挽留无果,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宋神宗无可奈何地同意王安石的请求,罢免了他的宰相一职,改任他为江宁知府。
保守派趁王安石解职,利用宋辽两国因划界而导致的紧张局势,大举进攻变法,在野的韩琦、司马光等人认为各项改革都要废除,甚至将王安石加强国防力量的改革视为导致宋辽两国局势紧张的根本原因。不过,王安石虽然罢相,但政权仍掌握在变法派手中,吕惠卿出任参知政事继续此前改革。不到一年,宋神宗又恢复王安石的相位,将他调回开封。但是由于王安石和吕惠卿在官员任免等方面存在分歧,两人关系恶化。与此同时,随着变法的推进,变法派内部也在发生分化。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因“上意颇厌之,事多不从”,变法得不到宋神宗的支持,加上变法派的分裂,王安石意志消沉,再次罢相。

退居江宁

王安石罢相后回到江宁,简单地修盖了一座仅能遮风避雨的府第,命名为半山园。退居江宁后,他先后写过两首诗——《元丰行示德逢》《后元丰行〈踏歌〉》,并继续编写《字说》。
元丰三年(1080年),被封为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元丰七年(1084年)春,王安石得了重病,经多方治疗才痊愈。痊愈后,王安石发现几年来他所经营的半山园和田产都是累赘,便向宋神宗陈报把半山园改为僧寺,把自己的田地归太平兴国寺所有,他自己则在江宁租了一处小小的独院居住。
次年三月,宋神宗逝世。王安石以诗表示哀悼,同时担心政局的变化,但他也只能通过书本和文字来排遣忧思。司马光拜相后,废罢市易、方田均税和保甲诸法,特别是免役法的废罢,让王安石忧心如焚,病情加重。元祐元年(1086年),王安石与世长辞。同年,宋哲宗追赠王安石为太傅。绍圣二年(1095年),追谥王安石“文”,并配享神宗庙庭。崇宁三年(1104年),王安石配享孔庙。政和三年(1113年),追封王安石为舒王。靖康元年(1126年),应杨时之请,宋钦宗将王安石从孔庙配享降为从祀。建炎二年(1128年),朝廷罢王安石配享神宗庙庭,并削其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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