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简介
- 姓名:李罕之
- 别名:李摩云
- 出生/生日:842
- 生肖:狗
- 逝世时间:899
- 享年多少岁:57岁
- 出生地点:唐朝,陈州项城(今河南省沈丘县)
- 民族:汉族
李罕之生平经历
李罕之出身贫寒,少时于沙门为僧,因不堪清苦还俗。唐末民变四起,他投身军旅,初从黄巢起义军,后见官军势大,转投唐将诸葛爽,因战功授河南尹、东都留守。诸葛爽死后,他与张全义结盟据守洛阳,但不久因粮尽投靠河东李克用,被表为泽州刺史。
光启年间(885-888),李罕之与张全义反目,血战洛阳,败走河东。在李克用支持下,他攻占潞州,任昭义军节度使。其间纵兵掳掠,河朔百姓深受其害,《资治通鉴》载其“以剽掠为资,啖人为粮”。其辖地“田无禾麦,邑无烟火”,残暴可见一斑。
乾宁二年(895),李克用与朱温争霸,李罕之趁潞州节度使康君立暴卒,突袭夺城,转而投靠朱温。此举激怒李克用,发兵围剿。朱温虽授其河阳节度使,但未及赴任,李罕之已病重,于光化二年(899)卒于军中,结束了充满背叛与杀戮的一生。
他一生周旋于黄巢、唐廷、李克用、朱温之间,唯利是图,毫无忠义可言。欧阳修评其“食人之肉以为常”,正是晚唐藩镇割据下武夫暴虐的缩影。
李罕之啖人肝胆
李罕之镇守河阳时,军中缺粮,竟以活人为食。《旧五代史》载其“捕人为食”,一日对左右言:“此辈皆味美如羔羊。”部下皆惧。某次俘获敌兵,他命剖腹取肝,当场炙烤下酒,面不改色。其残暴至此,连盟友张全义亦与之决裂,叹曰:“李公非人,乃饿虎也!”此事成为五代史中血腥一页,后世常引以为暴虐典型。





